菏泽学院是菏泽市唯一的省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49年建校,2004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355”三步走发展战略,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新建本科高校的特色发展之路,综合实力和办学声誉不断提升。2018年9月6日,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学校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生物医药是菏泽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菏泽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居全省16市第一位,占菏泽市全市产值一半以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医养健康产业位列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在该项目中位列第一位。生物医药是菏泽学院十大学科平台第一梯队,是菏泽市与菏泽学院共建并重点打造的学科平台。44118太阳成城集团是菏泽学院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明显的学院之一,学院设有药学系和制药工程系两个教学系,拥有生物制药、药学、制药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5个本科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畜牧兽医3个专科专业。学院现有教师51人,在校生1300余人。
在当今世界传染性疾病频发、防控难度加大的背景下,生物医药的研究与开发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一、引进范围
(一)第一层次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等。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其他省市相当层次人才等。
(四)第四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应用型人才
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两年以上企业生产、建设、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双师型”人才。
(六)高水平团队
围绕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学校跨学科平台、专业群建设引进高水平团队。
(七)特聘教授(专家)
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主要包括高层次专家、高水平团队带头人、高级应用型人才、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要的其他高水平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八)博士研究生
一般为45周岁以下,服务期8年。分为A类、B类、C类。
1. A类博士:符合《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的博士。
A类博士认定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5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CI收录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近5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CI收录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以上项目。
2.B类博士:所学专业符合我校需求,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3.C类博士:深化校城融合,实施人才共享,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由学校与企业协商确定待遇发放、职称晋升、保险缴纳和考核管理等。
(九)、我院接收博士研究生如下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研究方向 |
岗位类型 |
专业技术职务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制药工程 |
教师 |
|
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药理学 |
教师 |
|
中药学 |
硕士研究生 |
|
应用型人才 |
副高及以上 |
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药物分析学 |
教师 |
|
中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
应用型人才 |
副高及以上 |
兽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 |
教师 |
|
兽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兽医外科学与外科手术学 |
教师 |
|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全职引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办理,第一、二、三、四层次专家一般为55周岁以下,博士和应用型人才一般为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柔性引进人才一般为55周岁以下。
三、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待遇。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类型 |
层次 |
安家费 (万元) |
年薪 (万元/年)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备注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高层次专家 |
第一层次 |
200 |
200 |
1000 |
50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入我校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解决。 |
第二层次 |
100 |
150 |
800 |
300 |
第三层次 |
80 |
100 |
500 |
200 |
第四层次 |
70 |
/ |
100 |
80 |
博士 研究生 |
A类 |
70 |
/ |
20 |
1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处理。 |
B类 |
60 |
/ |
10 |
5 |
C类 |
/ |
/ |
/ |
/ |
根据政策由校企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
注: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提供周转房,可居住1年,居住期间免收房租;享受菏泽市博士津贴2000元/月,菏泽市购房补助5万元。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务目标确定。
(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学校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可根据团队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
(四)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及岗位+应聘专业+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姓名”。
联系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0530-5668021
电子邮箱:549425886@qq.com